五科动态丨唐林铃律师解读《民法典》第140条 分享商事纠纷相关办案经验发表时间:2025-11-15 15:15 5月26日,五科所专职律师唐林铃为在场同仁解读《民法典》第140条在商事纠纷中的实务运用。本次分享活动由副主任陈澈主持,执业律师邓斌、吴兴旺、余慧、刘梓欣,实习律师唐威威、李菲,律师助理向培春、廖利玲、段梦霞等人齐聚一堂,共同研习。
▲唐林铃律师 唐林铃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40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分为明示、默示、沉默三种类型,且细致梳理了各自在商事活动中的显著特征。她还结合合同条款、物流单据、交易日志等丰富多样的实例,生动阐释了不同意思表示在商事场景中的具体呈现方式以及对应的证据形态,让晦涩的法律概念变得通俗易懂。 谈及商事默示认定,唐律师着重强调了其构成要件。她认为,积极行为是默示认定的关键要素之一,像收货、付款、开票等行为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同时,行为与意思之间需具备通常关联性,相对人的合理信赖也是考量的重要因素。此外,唐林铃律师还为在场同仁清晰梳理了原被告双方在举证责任和抗辩路径方面的要点,为实际办案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为加深大家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唐律师引入本地真实案例进行深度复盘。在分析案例过程中,她对案件中存在的合同形式风险、送货单据不完整性、书面账务核对缺失等一系列诉讼风险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代理方向和关键论证点。且巧妙地结合《民法典》第140条,从交易习惯、关联行为、沉默期限认定等多个维度展开分析,为处理类似商事纠纷案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战思路。 在《民法典》与《公司法》交叉适用的板块,唐律师聚焦股东沉默的特殊场景,解读了一人公司财产混同风险以及股权转让中的默示同意规则。她结合《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详细阐述了股东沉默在不同情境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使大家对跨部门法在商事纠纷中的综合运用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讨论环节结束后,副主任陈澈进行总结。他表示,本次关于《民法典》第140条在商事纠纷中运用的分享十分有价值,不仅让大家对该法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为处理商事纠纷案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同时,他进一步拓展讨论范围,提到在建工领域当中要区分清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这三种不同情形下的总包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建工领域情况复杂,相关法律法规繁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律师需要精准把握每种情形的法律界定和责任划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唯有与实践紧密结合,方能发挥其最大价值。此次活动,切实提升了五科所在商事纠纷领域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为处理相关案件储备了宝贵经验。未来,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将秉持不断学习的态度,深耕法律专业领域,持续提升服务品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编辑 | 佘雅琳 初审 | 陈 澈 审定 | 朱抿菘、王友华、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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